离婚协议书应当写明哪些内容?
时间:2023-08-15 14:55:05 437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离婚协议书应当写明哪些内容?离婚协议书(范本)协议人:张某,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市路号。协议人:王某,女,年月日出生,汉族,住市路号协议人双方于年月日在区人民政府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因双方性格不合无法共同生活,夫妻感情已完全破裂,现双方就自愿离婚一事达成如下协议:一、张某与王某自愿离婚。二、儿子张亮由女方抚养,由男方每月给付抚养费元,在每月10号前付清;直至付到18周岁止,18周岁之后的有关费用双方日后重新协商。三、夫妻有坐落在路号的楼房一套,价值人民币万元,现协商归女方所有,由女方一次性给付男方现金万元。房内的家用电器及家具等等(见清单),双方同意作价万元,归女方所有,女方向男方支付万元。四、夫妻无共同债权及债务。五、张某可在每月的第一个星期六早上八点接儿子到其居住地,于星期日早上九点送回王某居住地,如临时或春节探望,可提前一天与王某协商,达成一致后可按协商的办法进行探望。本协议一式叁份,双方各执一份,婚姻登记机关存档一份,在双方签字,并经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相应手续后生效。协议人:协议人:年月日

应当如何写离婚协议书

写离婚协议书应注意:

1、登记离婚是双方的真实含义;

2、孩子和谁住在一起,不和孩子住在一起的一方应该承担抚养孩子的费用、支付方式及期限;

3、共同财产的分割;

4、共同债权、债务的享有和清偿责任;

5、住房问题的解决方案;

6、经济帮助生活困难一方的方法、期限;

7、不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的探望权和另一方的协助义务;

8、协议中需要明确的其他事项;

9、双方签名;

10、离婚协议的制作时间。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八条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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