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书应当写明什么内容的
时间:2023-03-07 09:22:46 404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在协议离婚中,离婚协议书具有相当重要的地位。因为,对协议离婚来说,“双方自愿”是基本条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是必要条件。离婚协议书中除了写明双方的基本情况,如姓名、性别、年龄、住所和双方结婚证的号码外,还应当写明:

(1)、双方当事人同意离婚的意思表示;(2)、子女抚养,即离婚后孩子抚养权的归属以及抚养费的负担与给付方式;(3)、财产处理,包括家中物品、金钱、债权等财产的分割和夫妻共同债务的负担等;

(4)、其他事宜,如住房问题、夫妻一方生活困难的经济帮助或者其他双方认为有必要在协议书上明确的内容。

一、离婚协议的有效期是多少年

离婚协议书的有效期一般是永久有效的。

离婚协议书是双方当事人基于离婚的意思表示自愿签订的一种协议。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离婚协议的内容包括:1、写明双方的基本情况,如姓名、性别、年龄、住所和双方结婚证的号码等信息。2、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3、孩子抚养权归属以及抚养费的负担与给付方式。4共同财产分割,包括住房、家中物品、金钱、债权等财产的分割。5、夫妻共同债务的负担。6.双方签字。

二、离婚男方要给女方什么补偿?

离婚男方不用给女方补偿的,除非是男方自愿,因为没有法定过错是不需要赔偿的。

离婚属于夫妻双方的权利与自由,可以协议离婚,也可以诉讼离婚

婚前财产各自归各自,婚后夫妻共有财产原则均分。

如对方有导致离婚的法定过错(比如一方恶意转移财产)分割夫妻共有财产时可以要求过错方少分,并可以主张损害赔偿。

协议离婚的条件

协议离婚的实质条件主要包括以下三个部分的内容:

1、主体要件

依法办理了结婚登记的合法配偶。即不包括非法同居的男女双方也不包括事实婚姻。

2、离婚合意要件

要求“双方自愿”即配偶双方就离婚问题达成一致的意思表示,并且这种意思表示必须真实、自愿。因受对方或他人的欺诈、胁迫或因重大误解所作出的离婚的意思表示无效。

3、其他要件

必须具备“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的法定要件。“适当处理”是指协议离婚双方当事人就子女抚养和财产问题处理达成协议。其中,子女问题适当处理,包括未成年人子女由何方承担监护责任,子女的抚养费和教育费如何负担,子女的姓氏是否改变等。财产问题,包括共同财产合理的分割与处理,对共同债务的分担,对住房的分配,对生活困难方的经济帮助等内容。并且,以上条件也是离婚协议书所应当包含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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