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办理出口商检时,需要准备七种材料,包括出境货物报检单、外贸合同、商业发票、装箱单、以信用证结汇的提供信用证、厂检结果单、出境货物运输包装性能检验结果单、不具备自营进出口权的企业办理报检时提供的出入境检验检疫报检委托书、进、来料加工提供加工贸易备案手册以及实施质量许可、卫生注册的提供注册编号或许可证编号,预包装食品提供进出口食品标签审核证书或标签审核受理决定书。
具体的操作步骤如下:
1. 前往底楼进行预检,并交费80元。
2. 前往2楼大厅最左面的商务中心进行预录入报检单。
3. 找到专管的商检员老师进行预约。
4. 通过商检员检查合格后,前往大厅6/7窗口做申报货物商检通关单。
5. 到财务窗口交商检费(根据货物而定),并回到6/7窗口打印通关单。
以上是办理出口商检的具体步骤和所需材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2021修正):第四章 监督管理 第三十一条 国家商检部门和商检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内部监督制度,对其工作人员的执法活动进行监督检查。
商检机构内部负责受理报检、检验、出证放行等主要岗位的职责权限应当明确,并相互分离、相互制约。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2021修正):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五条 进口或者出口属于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的商品或者以不合格进出口商品冒充合格进出口商品的,由商检机构责令停止进口或者出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货值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2017修订):第三章 标准的实施 第二十六条 出口产品、服务的技术要求,按照合同的约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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