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检是进出口贸易中的一个重要环节。在进行商检前,需要准备好相关的报检资料,包括出境检验检疫报检委托书、出境货物报检单、出口服装企业合格证书、产品生产厂检单、产品成分表、产品装箱单、产品包装性能结果单、出口合同、商业发票以及客户确认函等。
具体的商检步骤包括:先进行预检并交费80元;然后到2楼大厅最左面的商务中心进行预录入报检单;找到专管的商检员老师进行预约;通过商检员检查合格后,去大厅6/7窗口做申报货物商检通关单;到财务窗口交商检费(根据货物而定),回到6/7窗口打印通关单。
在办理进出口的检验时,还需准备工厂检验讲演、该批货物外包装出产厂出示的出口包装证、同(复印件或传真件)、形式发票以及PACKINGLIST装箱单等。
商检机构会对出口商品进行检验,包括商检自验、共同检验、驻厂检验和产地检验。检验合格的商品将签发检验证书,或在出口货物报关单上加盖放行章。出口企业在取得检验证书或放行通知单后,在规定的有效期内报运出口。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2021修正):第四章 监督管理 第二十七条 商检机构根据需要,对检验合格的进出口商品,可以加施商检标志或者封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2021修正):第四章 监督管理 第三十一条 国家商检部门和商检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内部监督制度,对其工作人员的执法活动进行监督检查。
商检机构内部负责受理报检、检验、出证放行等主要岗位的职责权限应当明确,并相互分离、相互制约。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2021修正):第四章 监督管理 第二十三条 国家商检部门和商检机构依法对经国家商检部门许可的检验机构的进出口商品检验鉴定业务活动进行监督,可以对其检验的商品抽查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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