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5月1日起,巢湖市实行廉租住房与公共租赁住房两房合一、并轨管理的住房保障新机制。并轨运行后,廉租住房和公共租赁住房统称为公共租赁住房。
两房合一并轨管理
为完善住房保障体系,根据省及合肥市有关两房并轨文件精神,巢湖市自今年5月1日起,实行廉租住房与公共租赁住房两房合一、并轨管理的住房保障新机制,进一步解决城市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无房职工及外来务工人员的基本住房需求。据了解,纳入并轨管理后的廉租住房及公共租赁住房,实施房源并轨、分类保障、同步受理、互相转化、执行梯度租金的管理模式。并轨运行后,廉租住房和公共租赁住房统称为公共租赁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由政府投资建设或提供政策支持由企业自建,限定户型和租金标准,用于解决城市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住房困难和新就业职工及外来务工人员的阶段性住房需求。
分配采取摇号抽签
据了解,具有巢湖市区(五个街道办事处内)非农户籍且实际居住的城市中等偏下收入家庭、城市新就业无房职工及外来务工人员,可以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巢湖市2014年度城镇人均可支配收入为23600元,2015年保障对象家庭人均住房面积为15平方米(含)以下。但是,自申请之日起前三年,有房产转让行为;申请人及配偶的父母、子女在市区拥有2(含)套以上住房的;城市中等偏下收入家庭成员拥有轿车的等,将不得享受公共租赁住房保障。
根据《巢湖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两房并轨工作实施细则》规定,公共租赁住房的分配采取摇号、抽签等公开、公平、公正的方式,并接受社会监督。公共租赁住房在房源不足时,实行轮候制度。轮候期间,城镇最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及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可以申请保障性住房租金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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