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女大学生案将于7日一审宣判,凶手会被判死刑吗
时间:2023-05-07 08:42:06 142人看过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7月5日,南京女大学生被害案受害人李某月的父亲称,7月4日,他接到云南西双版纳州中级人民法院通知,该案件将于7月7日上午10点一审宣判。

据了解,案发后嫌疑人的父亲一直在联系受害人的父亲,企图获得谅解;那么如果说受害人的父亲真的接受赔偿的话,是否会影响量刑呢?

积极赔偿就一定会被轻罚吗?

答案是可能会。因为如果说受害人的父亲接受赔偿并谅解了嫌疑人的话,那么法院则有可能会酌情对其从轻处罚,但并不是一定会从轻处罚。即使受害人的父亲不谅解,那么这种积极赔偿的行为也可能会被认定为悔罪表现,而有悔罪表现的同样有可能会被从轻处罚。

所以如果受害人的父亲真的接受了赔偿的话,是有一定的可能会影响量刑的。

受害人父母是否有权索要民事赔偿?

对于此案,受害人的父母是有权向嫌疑人索要民事赔偿的,但是这个索赔要求最好在刑事案件审理完毕结案后在提出;因为如果说受害人的父母索赔后,嫌疑人积极赔偿的话,那么就可能会被认定为有悔罪表现,而有悔罪表现的就有可能会被从轻处罚。

虽说也不是有悔罪表现就一定会被从轻处罚,但毕竟有这个可能性,所以为了让凶手得到严惩,最好还是等刑事案件审理完毕结案了,在索要民事赔偿。

嫌疑人是否有可能被判死刑?

本案中的嫌疑人洪某,是很有可能会被判处死刑的,因为他不仅谋划了整个犯罪活动,而且还指使另外两名嫌疑人去动手杀害受害人,并且在案发后还误导警方和受害人父亲,导致他的罪行并没有在第一时间被发现,可以说他主观恶性是极大的;而且此案造成的社会影响极其恶劣,再结合受害人家属的态度,是应当对其从重处罚的,所以他完全有可能会被判处死刑。

主从犯如何认定?

主犯是指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犯罪分子。

《刑法》第二十六条,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是主犯。

《刑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这就是我国刑法关于从犯的法定概念。从犯,从其在共同犯罪中所处的地位看,从属于主犯;从其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来看,起次要或辅助作用。

此案并非是一人作案,而是洪某伙同另外两名嫌疑人联合作案;既然是团伙作案,那么就需要区分主犯和从犯,首先对于洪某来说,虽然具体的杀人行为是另外两人实施的,但是整个犯罪活动是洪某谋划的,而且另外两人是受他的指使实施的犯罪行为,所以洪某肯定是主犯;至于另外两人,他们亲手实施了杀害受害人的行为,所以不能算在犯罪中起到了辅助作用,所以他们可能也会被认定为主犯,当然如果说其中一人确实没有实施杀害受害人的行为,确实仅在犯罪中起到辅助作用的话,那么也可以认定为从犯。

全文1.1千字,阅读预计需要4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

继续阅读
本地专业对口律师
北京
#死刑 最新知识
针对南京女大学生案将于7日一审宣判,凶手会被判死刑吗您还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1对1在线咨询

8秒前,138***54用户咨询成功
马上提问
针对南京女大学生案将于7日一审宣判,凶手会被判死刑吗您还没弄清楚,在线问专业律师,让律师告诉您快速方案吧
  • 章法律师

    章法律师

    律所主任

    评分:5.0

    服务人数:487

    在线咨询
  • 张丽丽律师

    张丽丽律师

    专职律师

    评分:5.0

    服务人数:343

    在线咨询
  • 张神兵律师

    张神兵律师

    合伙人

    评分:5.0

    服务人数:590

    在线咨询
内容已经到底了,还没找到答案?
在线问问律师吧,最快3分钟内有答案!
11,079 位律师在线 累计服务 3,700万 人次
立即提问

他们的问题正在被解答:

朋友欠钱不还怎么办,联系不上有没有好的解决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