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因协助他人而自身遭受损害的情形,可采取以下对策进行处理:首先,协助者有权向受助者主张由于受伤而带来的各项损失赔偿;倘若受助者明确予以否认且督促其提供帮助,如仍义无反顾地予以援助,则受助者无需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其次,若在援助过程中,因第三方的过失行为导致协助者受到伤害,协助者有权要求该第三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