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合同的纠纷主要的解决方式有协商、调解、仲裁、诉讼四种。根据我国民法典相关规定,若是采购合同履行时,一方出现了违反合同约定,侵犯另一方权益的行为,或是有其他争议时,首先在纠纷时,当事人之间可以进行协商,达成一致。若是协商未果可以申请相关机构调解和仲裁,若是不服从仲裁结果,则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公司采购合同纠纷有哪些?
从合同的效力角度来对合同纠纷进行的划分,主要有以下两种:
1、无效合同纠纷,是指因合同的无效而引起的合同当事人之间的争议。如合同无效的原因,合同无效当事人双方的过错,合同无效后,合同当事人因各自返还因合同而取得的财产发生的纠纷,合同无效责任应由何方承担,承担多少之纠纷等等。
2、有效合同纠纷,是指在合同生效的前提下,合同当事人因履行合同而发生的争议、包括合同订立后合同当事人对合同内容的解释,合同的履行及违约责任,合同的变更、中止、转让、解除、终止等所发生的一切争议,绝大多数合同纠纷为有效合同纠纷。
发生了买卖合同纠纷以后双方首先是根据引起纠纷的原因来选择适当的解决方法的,一些原则性的问题是直接通过诉讼来解决,其他为了能够不影响双方的这种买卖关系,甚至造成更大的损失,有些合同纠纷完全就是能够在协商的范围内有效的解决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第五百七十九条,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报酬、租金、利息,或者不履行其他金钱债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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