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借款人所写下的借贷契约尚未达到约定期限的状况之下,若法院裁定此份契约为无效的,那么必然要对诸多复杂且微妙的相关因素进行全面且细致的考虑和权衡。
倘若这份借贷契约存在如下几种情况,那么它很有可能会被法院判定为无效:例如,借贷契约是在欺诈或威胁的手段下签订的,这无疑损害了国家的整体利益;
又比如,借贷双方之间存在着恶意串通的行为,这无疑损害了国家、集体或者第三方的利益;
再比如,借贷契约表面上看似合法,实则隐藏着非法的目的;
还有就是,借贷契约的实施损害了社会公众的共同利益;
最后,借贷契约违反了法律、行政法规中的强制性规定等等。
在司法实践的过程中,法院将会对借贷双方的真实意愿表达、借款的合法性以及是否存在以上列举的导致契约无效的各种情况进行严格的审查和评估。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四条
全文367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