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司清算后如果无法支付补偿金应该如何应对
公司清算后,如果没有钱支付经济补偿金的,公司或者是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六条【清算程序】
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清算期间,公司存续,但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公司财产在未依照前款规定清偿前,不得分配给股东。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七条【破产申请】
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发现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的,应当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公司经人民法院裁定宣告破产后,清算组应当将清算事务移交给人民法院。
二、公司清算的法律规定的流程是什么
公司清算要经过的法定程序如下:
1.成立清算组;
2.通知或公告债权人,清算组应当在成立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60日内在报纸上至少公告3次;
3.登记债权;
4.制定清算方案;
5.确定并实施清算方案;
6.清算报告。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制作清算报告;
7.注销登记并公告。
三、公司清算应该注意的问题有哪些
公司清算具体应当需要注意下列问题:
1.在清算过程中,注意资产负债的排查梳理;
2.在清算过程中,注意债权的审核与确认;
3.在清算过程中,注意清偿方案的制定和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修正):第十章 公司解散和清算 第一百八十六条 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n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n清算期间,公司存续,但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公司财产在未依照前款规定清偿前,不得分配给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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