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张家港民政局内地居民结婚流程是什么
1.申请,申请人提交申请材料。
2.受理,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的受理,不符合的一次性告知当事人补正材料。
3.审查,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证明、声明进行审查。
4.决定,经审查,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的,予以办理结婚登记,不符合的不予办理结婚登记。
5.送达,颁发结婚登记证书。
二、张家港民政局内地居民结婚登记办理条件
1、一方或双方当事人户口在本辖区;
2、男年满22周岁,女年满20周岁;
3、双方均具备民事行为能力;
4、双方均无配偶;
5、双方自愿结婚,并亲自到场登记。
三、张家港民政局内地居民结婚登记办理材料
1.身份证
2.户口簿
3.大两寸两人同框近期半身免冠照片
四、张家港民政局内地居民结婚登记办理依据
【行政法规】《婚姻登记条例》(国务院令第387号)
第二条第一款内地居民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是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或者乡(镇)人民政府,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按照便民原则确定农村居民办理婚姻登记的具体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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