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张家口民政局结婚流程是什么
1.申请,双方持本人户口本和身份证,共同到婚姻登记机构提出申请;
2.初审,对当事人提供的证件和材料进行审查;
3.受理,对符合结婚条件的,双方当事人分别填写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
4.审查,核实当事人提供的证件和证明材料进行合法性和有效性的审查;
5.登记,婚姻登记机构当事人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制作结婚登记证书。
二、张家口民政局内地居民结婚登记办理条件
1、婚姻登记机关具有管辖权;
2、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3、当事人男年满22周岁,女年满20周岁;
4、当事人双方均无配偶(未婚、离婚、丧偶);
5、当事人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
6、双方自愿结婚;
7、当事人提交3张2寸双方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片;
8、当事人双方持有符合规定的有效身份证件、证明材料,现役军人同时持有军人婚姻登记证明及军人证件。
三、张家口民政局内地居民结婚登记办理材料
1.丧偶的需提供配偶死亡证明
2.离婚证或法院判决书
3.二寸合影照片
4.男女双方身份证、户口簿
5.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
四、张家口民政局内地居民结婚登记办理依据
【行政法规】《婚姻登记条例》(国务院令第387号)
第二条第一款内地居民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是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或者乡(镇)人民政府,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按照便民原则确定农村居民办理婚姻登记的具体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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