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司法鉴定流程
申请司法鉴定流程如下:
1.委托。司法鉴定机构和社会专业司法鉴定人接受司法机关或当事人的委托。
2.受理。司法鉴定机构收到委托书后,应对委托人的委托事项进行审核,并作出受理、不受理的决定:
3.初次鉴定。鉴定机构受理案件后,应当指派具有社会专业司法鉴定资格的人员承担鉴定工作。
4.发现新的相关鉴定材料或是原鉴定项目有遗漏,司法鉴定机构可以接受委托,进行补充鉴定。
5.有些情行下是需要重新鉴定或复核的,司法鉴定机构可接受委托进行。
6.出具鉴定文书,鉴定结束。
二、申请司法鉴定多久有效
申请司法鉴定多久有效,法律没有明确规定。只要鉴定机构具备鉴定资质,鉴定意见被依法认定为证据的,未被当事人重新申请鉴定推翻的,就一直具有效力。
三、司法鉴定是哪个部门主管
司法鉴定是由司法局主管,司法鉴定部门实施的。
司法鉴定是指在诉讼活动中鉴定人运用科学技术或者专门知识对诉讼涉及的专门性问题进行鉴别和判断并提供鉴定意见的活动。或者说,司法鉴定是指在诉讼过程中,对案件中的专门性问题,由司法机关或当事人委托法定鉴定单位,运用专业知识和技术,依照法定程序作出鉴别和判断的一种活动。
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明确规定,国务院司法行政部门主管全国鉴定人和鉴定机构的登记管理工作。
省级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依照本决定的规定,负责对鉴定人和鉴定机构的登记、名册编制和公告。
同时规定,侦查机关根据侦查工作的需要设立的鉴定机构,不得面向社会接受委托从事司法鉴定业务。
人民法院和司法行政部门不得设立鉴定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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