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抵押权设立前,抵押财产已经出租并转移占有的,原租赁关系不受该抵押权的影响。
2、若抵押在前,签订租赁合同在后的,租赁合同不得对抗抵押权。
一、抵押权未经登记有效吗
未登记的抵押权的效力会根据抵押物的不同而分别确定。
如果抵押物是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建设用地使用权、海域使用权、正在建造的建筑物,未登记的抵押权无效,抵押权应自抵押登记时设立。
如果抵押物是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正在建造的船舶、航空器、交通运输工具等动产抵押的,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即使未登记抵押权也有效,但是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例如不得对抗正常经营活动中已经支付合理价款并取得抵押财产的买受人。
二、动产抵押未登记能优先受偿吗?
能。民法典的最新规定明确了对动产抵押权的设立采取登记对抗主义的立法模式,即动产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未经登记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依据该法的立法宗旨,由于动产抵押权不再以登记为生效要件,因此动产抵押权未经登记并不影响其作为物权的属性,其效力优先于普通债权。
三、签订租房合同注意事项包括哪些
签订租房合同要注意以下几方面的问题:
一、审查房屋所有权属情况,如出租人非房屋所有权人,应确认其是否有出租权。
二、房屋有无抵押权,如果有抵押权,如在出租前已设立了抵押权,租赁关系不能对抗已登记的抵押权。
三、房屋的附属设施情况,约定房屋的修缮,出租人是住房的所有权人或管理人,所以修缮住房是出租方的责任。承租人在租赁前应对住房及其内部设施进行认真检查,保证自己今后能够正常使用。
四、约定水、电、煤及物业管理费的承担,要求出租人在房屋出租前,结清水、电、暖、煤气和其他费用。
五、房租的支付方式、交付周期。
六、明确约定违约责任及合同解除的条件以及承租人是否有转租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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