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财产保全的概念和条件
仲裁中的财产保全是指仲裁机构在受理当事人仲裁申请后,对案件作出仲裁裁决前,为保证将来仲裁裁决得以实现,而由法院对当事人的财产或争执标的物采取强制措施的制度。
我国《仲裁法》第28条规定,一方当事人因另一方当事人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可能使裁决不能执行或者难以执行的,可以申请财产保全。根据法律的规定,仲裁中的财产保全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仲裁案件必须具有给付内容。
2.必须因一方当事人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可能使将来的仲裁裁决不能执行或难以执行。
3.仲裁当事人申请财产保全必须符合法定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