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生育保险报销条件
1、2018年1月1日起发生的生育医疗费用(住院的以出院日期为准、门诊以费用日期为准);
2、职工生育或施行计生手术时正常参保,且之前已累计参加生育保险满一年(未满一年的至申请报销时已累计参保满一年)。
3、领取失业救济金期间发生的生育医疗费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发生的生育医疗费用,只需符合第1条规定。
4、职工未就业配偶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的,必须符合第1条、第2条的规定。
湛江生育保险报销申请材料
一、生育医疗费用报销申请材料
1、医疗费用专用收据或发票;
2、医疗费用明细清单;
3、婴儿出生或死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参保人社会保障卡原件及复印件(社会保障卡不能使用的使用参保人存折账号复印件或银行借记卡,另需参保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6、由他人代办的,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报销申请材料
1、医疗费用专用收据或发票(原件);
2、医疗费用明细清单;
3、医疗机构诊断证明;
4、参保人社会保障卡原件及复印件(社会保障卡不能使用的使用参保人存折账号复印件或银行借记卡,另需参保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由他人代办的,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职工未就业配偶申请生育医疗费用报销申请材料
1、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2、未就业配偶户籍地城乡(镇)居民医保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经办机构出具的未享受当地生育报销待遇的证明。
湛江生育保险报销流程
1、申请并提交材料
参保人出院后备齐相关资料到参保地社保局待遇核发科;
2、审核
报销资料齐全的,打印回执单,并把资料移交审核人员审核;资料不齐全的,退回给参保人,并一次性告知所需资料;
3、复审
对受理人员移交的报销资料根据生育保险相关政策的规定进行审核,录入审核系统,打印支付清单。
温馨提示:每月10日前受理资料的,当月15日前将报销费用付出;25日前受理的,当月30日前付出。
湛江生育保险报销标准
一、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生育的
1、女职工产道分娩,一次性计发2000元;
2、女职工剖宫产,一次性计发4500元。
二、须经县级以上计生部门批准进行的计划生育手术
1、女职工怀孕3个月以内施行人工流产和药物流产,一次性计发200元;
2、女职工怀孕3个月以上(不含3个月)引产的,一次性计发800元;
3、施行输精管复通术,一次性计发2000元;
4、施行输卵管复通术,一次性计发2500元;
5、女职工上环不适需要取环的,一次性计发100元。
三、其他计划生育手术
1、女职工施行上环术的,一次性计发100元;
2、女职工退出育龄期(49周岁)后取环,一次性计发100元;
3、施行输卵管结扎术,一次性计发300元;
4、施行输精管结扎术,一次性计发200元;
5、施行皮下埋植术,一次性计发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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