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遗赠扶养协议纠纷的不同内容,解决方案如下:
1、扶养人不认真履行扶养义务的,被扶养人有权要求解除协议,人民法院也可以根据被扶养人亲属的要求,酌情限制被扶养人遗赠的财产数额;
2、被扶养人擅自处分协议中指定遗赠给扶养人的财产的,扶养人有权解除遗赠扶养协议,并要求被扶养人赔偿已支付的扶养费用;
3、被继承人生前与他人订立遗赠扶养协议,同时立遗嘱的,继承开始后,遗赠扶养协议与遗嘱无冲突的,遗产按协议和遗嘱处理;如有冲突,按协议处理,与协议冲突的遗嘱全部或部分无效。
遗赠扶养协议的概念
遗赠扶养协议是自然人(遗赠人、受扶养人)与扶养人或者集体组织订立的,以被扶养人的生养死葬及其财产的遗赠为内容的协议。
遗赠扶养协议应当采取书面形式。
遗赠扶养协议一经成立即发生法律效力,并受法律保护。
遗赠扶养协议生效后,扶养人应当履行对受扶养人的生养死葬的义务。在受扶养人死亡后,扶养人得依照遗赠扶养协议的约定取得受扶养人的遗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八条自然人可以与继承人以外的组织或者个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按照协议,该组织或者个人承担该自然人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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