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业主指令的变更,总监理工程师应直接签发变更令,交驻地监理实施。变更资料报监理工程师和合同部备案。如果涉及设计变更,设计代表应更改设计图纸。监理工程师按有关规定决定变更工程时,应向承包人发出意向通知,主要包括:变更的工程、合同文件的部分或内容;变更的原因、依据及有关文件、图纸、资料;要求承包人安排变更工程的施工或相应修改合同文件,并向监理工程师提交变更对造价影响的评估报告。
3。承包人提出的变更:
承包人按程序提出变更申请,经监理工程师批准后实施。具体申请和审批程序如下:
1)承包人申请时,应首先提交申请和内容报告,包括变更原因、变更方案、变更数量、单价和费用,并报驻地办事处批准。
2)驻地监理审核
接到承包人的变更申请后,驻地监理及时进行调查分析,收集相关资料,对变更内容、技术方案、变更工程量等进行审核,并将审批意见报承包人工程部监理代表处。工程部收到驻地监理签字认可的工程变更申请材料后,根据图纸和规范,认真审查驻地监理提出的工程变更技术方案是否合理,组织相关人员对变更数量进行复核。工程变更技术方案评审是一项非常重要的工作。工程变更的技术方案必须合理,变更的工程内容才能建立。因此,必须尽可能提出两个以上的技术方案进行比较,在经济技术分析的基础上,选择最优方案作为最终的工程变更方案。核实变更工程量的一般程序是,承包商首先提供变更工程量的计算数据,包括图纸和计算公式。驻地监理对承包人提供的变更工程量进行核实签字,工程部对变更工程量进行核实签字,合同部对单价和费用进行核实。
4)合同部审核单价和费用
根据驻地监理和工程部的审核意见,合同部审核承包人提出的申报单价,通过单价分析确定拟定单价和费用。意见签字批准后,报总监理工程师。
5)总监理应审查项目并提交业主批准。业主批准,然后签发工程变更批准书,包括工程量的确认和工程单价的批准。
7)签发“工程变更单”
变更资料齐全,变更费用确定后,经业主批准,监理工程师按合同规定签发“工程变更单”,并监督实施。
全文827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