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建工程是指估价时点尚未完工或虽然已经完工,但尚未经过竣工验收及办理相关产权手续的建设项目。在建的商品房,对于购房者来说应称其为期房。购房人将其抵押给贷款银行的行为称为预测商品房贷款抵押。1997年5月9日发布,2001年8月15日修改并发布施行的《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对此作了如下定义:预购商品房抵押贷款,是指购房人在支付首期规定的房价款后,由贷款银行代其支付其余的购房款,将所购商品房抵押给贷款银行作为偿还贷款履行担保的行为。
商品房在建工程,对于开发商来说是在建工程。《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对在建工程抵押作了定义:是指抵押人为取得在建工程继续建造资金的贷款,以其合法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连同在建工程的投入资产,以不转移占有的方式抵押给贷款银行作为偿还贷款履行担保的行为。在建工程抵押货款评估既需要掌握评估理论又涉及相关的政策、法规。根据本人对在建工程抵押贷款有关政策、法规的理解结合评估实践,提出如下几个问题与业内人士共同探讨。
全文420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