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商向承包商提出反索赔具体主要有以下几种:
1、工程质量问题反索赔。因承包商的施工质量不符合工程施工规范或工程施工图纸的要求,或在保修期内未完成应该负责修复的工程时,开发商应向承包商提出索赔。
2、拖延工期反索赔。
3、经济担保反索赔。
4、保修金反索赔。
5、开发商其他损失的反索赔。
开发商违退房的情形
1、延期交付房屋到了开发商与购房人在合同中约定的交房日后,却迟迟得不到开发商的入住通知。根据现在《司法解释》的规定,开发商经购房人催告后的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购房人就有权要求开发商退房,并要求返还订金或支付房款利息。
2、房屋面积误差超过3%。如果交房时房屋的实测面积与签约时的暂测面积的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购房人可以提出退房并要求退赔利息。
3、房屋质量不合格导致严重影响使用。根据最新司法解释,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购房人可以提出退房并要求开发商赔偿损失。认为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可以依照有关规定委托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重新核验。
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如果遇到了在购买房屋之后开发商违约的情形的,是一定要及时的处理的,此时不仅仅是为了保护我们的购房权益,也是为了更好的维护房地产市场的权益。
《建筑法》第三十五条,工程监理单位不按照委托监理合同的约定履行监理义务,对应当监督检查的项目不检查或者不按照规定检查,给建设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工程监理单位与承包单位串通,为承包单位谋取非法利益,给建设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与承包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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