庭审后不可以补充证据。如果需要补充证据,只能提起上诉。法院明确了举证期限的,应该在举证期限内提交证据。在庭审阶段提出证据的,说明理由后,理由成立的,法院可采纳证据并予以质证。
一、庭审的条件如下:
1、起诉状送达给被告后且答辩期已过;
2、双方当事人的出庭通知已经送达给了原、被告双方,且在送达回证上有签字,如果一方缺席也可以按期审判;
3、审判人员手中的案件按顺序安排了审理此案。
二、法院开庭的程序如下:
1、由书记员核对双方信息,宣布法庭规则和法庭纪律;
2、法官入庭,由书记员向法官报告庭审前准备情况;
3、审判长敲击法槌,然后宣布某某人民法院现在开庭。
综上所述,根原则上庭审后不可以补充证据。如果需要补充证据,只能提起上诉。法院明确了举证期限的,应该在举证期限内提交证据。在庭审阶段提出证据的,说明理由后,理由成立的,法院可采纳证据并予以质证。而在庭审后,一般不允许补充证据,当事人只能在规定的上诉期限内,即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法院提起上诉。
庭审可以旁听吗
(一)公民要求旁听的案件应为依法应公开审理的案件。
(二)公民要求旁听公开审理案件,应向法院出示有效身份证件;法院根据法庭场所和要求旁听的人员情况决定发放旁听证的数量;公民持有旁听证方能进入法院旁听案件的审判。公开审理的案件,外国公民要求旁听的,依照有关外事管理规定办理。
(三)下列公民不得要求旁听公开审判:不满18岁的未成年人(经法院批准的除外)、精神病人和醉酒的人,其他不宜旁听的人。
(四)公民旁听公开审判应遵守法庭规则,在案件审判过程中应关闭寻呼机、手持电话机;不得录音、录像和摄影;不得随意走动和进入审判区;不得发言、提问;不得鼓掌、喧哗、哄闹和实施其他妨害审判活动的行为;要爱护法庭设施,保持法庭卫生。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六十五条,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应当及时提供证据。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主张和案件审理情况,确定当事人应当提供的证据及其期限。当事人在该期限内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延长期限,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申请适当延长。当事人逾期提供证据的,人民法院应当责令其说明理由;拒不说明理由或者理由不成立的,人民法院根据不同情形可以不予采纳该证据,或者采纳该证据但予以训诫、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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