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审离婚休庭后,我们能补充证据吗?
法庭开庭后可以提交新的证据,但根据《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的规定,应当经法院批准:
当事人应当及时为自己的主张提供证据
人民法院应当根据当事人的主张和案件的审理情况,确定当事人应当提供的证据和期限。当事人在期限内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延长期限,并根据当事人的申请适当延长。当事人逾期不提供证据的,人民法院应当责令其说明理由;人民法院拒绝说明理由或者理由不成立的,可以根据不同情况拒绝接受证据,也可以接受证据,但予以训诫和罚款。
离婚开庭的注意事项是什么?
必须携带身份证、答辩状、原始证据等诉讼材料。法院通常要求当事人陈述。最好把前提写好,并在观看庭审时说出来。由于原告和被告的观点不同,准备的陈述材料也不同。作为原告,在陈述时,他应该试图清楚地陈述夫妻关系破裂的表现和事实,并附上相关的例子。作为被告,我们应该尽最大努力关注这样一个事实:夫妻关系是可以接受的,而不是到了分手的地步。不要强调对方在某一点上的陈述与事实不符,要把握大局,不要被对方“牵着鼻子走”,在诉讼中陷入被动
在辩论阶段,听对方陈述时,你必须集中精神,不要被对方不愉快的话弄晕。记下对方所说的错误,然后继续听下去。驳斥时,要围绕自己的主张有秩序地驳斥。在回答问题时,许多政党往往会按照辩论的大纲逐一纠正对方的错误。事实上,这是不合适的。他们应该有自己的想法,不要走另一方安排的道路,以免落入另一方的陷阱
第一次离婚休庭后,证据是否可以补充?在审理离婚案件的过程中,如果你想继续补充证据,最好与律师沟通,让律师处理相关事宜。离婚案件中补充证据的方式和作用可以与律师一对一地讨论,以找到解决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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