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任何情况下被拆迁人手中都应该尽量留有在法律上能够得到认可的拆迁协议文本原件。
正常程序下,协议应该是签订一式三份,拆迁双方各执一份,再存档一份。实际过程中至少需要签订两份,双方各执一份,拆迁方只能带走自己那份。
如果拆迁方要将签字后的协议全部带走,那么被拆迁人一定要留一个心眼不要轻易妥协。不要让拆迁方将已经签字的全部的拆迁协议带走,一定要保留一份协议原件,并确保协议内容与双方协商约定的内容一致,为被拆迁人事后要求拆迁方履行约定留下充分的证据支持。
一、可以与交通局签定拆迁空白协议吗?
不可以与交通局签定拆迁空白协议。拆迁协议空白风险很大,双方对合同事项没有明确约定,建议不要签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公平、等价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在签订拆迁协议的过程中,拆迁人和被拆迁人应当尊重对方当事人的真实意图。一方当事人在胁迫、欺诈或者利用他人危险的情况下,违反真实意图的,应当确认其无效。
二、拆迁补偿协议可以撤销或者变更的情形
(一)重大误解;
(二)显失公平;
(三)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签订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要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签署空白拆迁补偿合同后,发现拆迁补偿标准不合理
签订《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后,一方或者双方当事人针对合同效力、合同履行等问题发生争议,可以提起诉讼。
实践中接触到很多类似案件,大多都因举证困难而落入被动。这也给了我们一个警示,一定不要在空白合同上签字,必须等双方谈妥拆迁补偿安置标准并制作好合同后,再行签署。
拆迁人签署拆迁安置补偿协议后,发现房屋不在拆迁范围
因被拆迁人的房屋不在拆迁许可范围之内,故双方签订的《拆迁安置补偿合同》因主体不适格,其无权与被拆迁人签订拆迁补偿协议,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而无效。拆迁人故意隐瞒拆迁范围,意图对被拆迁人房屋实施拆迁,应当对被拆迁人遭受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被拆迁人可以在委托专业拆迁律师介入后,通过法律调查以确认房屋不在拆迁范围之内,确定征收拆迁项目的实质范围以及合法性,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拆迁人以签字盖章为由,将被拆迁人签字的拆迁补偿安置合同取走后修改
《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已经生效,虽然被拆迁人可以主张这份合同被拆迁方动了手脚,但是合同在未被司法机关认定无效或者可撤销、可变更前,拆迁人可以以这一纸合同,启动后面的程序,要求被拆迁人搬离涉案房屋交付拆迁人拆除。这对被拆迁人是极为不利的。
这提示拆迁方尽量要求当场签字盖章,然后将自己那份协议妥善保管。双方在协商谈判过程中,被拆迁人也可采取法定的录音、录像等手段来保留双方口头约定的证据。
以限制人身自由为要挟,强迫被征收人签订拆迁补偿协议
我国《民法典》规定: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如果该协议正规,正常,公平,是当事人认为按照市场价格可以更进一步提出更多要求而想撤销的话,那么是不能够进行撤销的,除非是违反了法律规定所签署的违法合同,那么拆迁人是可以进行将该合同撤销。即使是向法院进行提起诉讼,也不会获得撤销成功的。
全文1.3千字,阅读预计需要5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