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合同无效返租合同效力是无效。房屋买卖合同未实际履行的,出卖人应向买受人返还所收取的房款,买受人返还房屋;合同已经履行的,双方当事人可以进行协商沟通解决;无法达成协议的,应由法院判决确认无效。
一、夫妻共同房产登记在丈夫名下被私自卖掉
1、房屋买受人在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时,是否明知出卖人有其他共有人,如果不是明知,则该买卖合同有效果是明知,则合同除经共有人追认外,合同无效。对此,房屋出卖人和其他共有人负有举证责任。
2、如果房屋买受人是善意的,但未办理过户手续,虽然不影响合同的效力,但由于房产涉及共有人的所有权,按照物权优先于债权的原理,房屋买受人不能取得房屋所有权。买受人只能按照合同约定,追究行为人的违约责任,而不能要求行为人继续履行过户义务。
二、法律对认定商品房预售合同的效力是怎么规定的
出卖人已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与买受人签订的合同是有效的,未取得证明的,与买受人订立商品房预售合同,应当认定无效。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预售合同无效。但是起诉或申请仲裁前已取的,有效。商品房预购协议符合《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规定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主要内容,并且出卖人已经按照约定收受房款的,认定该协议为有效的房屋买卖合同。
三、夫妻一方卖房签的合同有效吗
夫妻一方签的合同是否有效,具体如下:
1、如果是婚前财产,不需要对方签字就是有效的;
2、如果房屋是夫妻共有的,夫妻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
3、第三人善意取得房屋的,房屋买卖行为对第三人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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