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房网签不一定需要本人去,可以进行委托公证,由委托人或中介机构代替本人网签。但要注意保证网签信息没有出错,因为网签信息一旦录入到住建委的系统中,则不可轻易修改,如果录入错误,需要去住建委办事大厅申请修改。
新房网签备案的材料有哪些买方:
1、购房者的身份证件(有直系亲属的还要出示直系亲属的);
2、购房者家中为企业的户口簿(主页、自己页、变更页);
3、购房者的婚姻证明;
4、购房者的储蓄卡(非自己的卡,需给代办公司人一份委托授权书)。
注:
买家为企业的,需出示法人的身份证件、法人的户口簿(主页、自己页、变更页),企业的企业营业执照,如果是委托人需要出示公证委托书、委托人的身份证件。
卖方:
1、售房者的房产证;
2、售房者的身份证件;
3、售房者的户口簿(主页、自己页、变更页);
4、售房者的婚姻证明(己婚的需要直系亲属的愿意售卖证实);
5、售房者的储蓄卡(非自己的卡,需出示“公正”的委托授权书)。
注:
如果是企业产权,则需要出示:
房产证;
企业营业执照团本盖上公司章;
机构组织机构代码盖上公司章;
法人身份证件;
委任书盖上公司章;
储蓄卡。
《房屋登记办法》第三十三条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身份证明;
(三)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房地产权证书;
(四)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
(五)其他必要材料。
前款第(四)项材料,可以是买卖合同、互换合同、赠与合同、受遗赠证明、继承证明、分割协议、合并协议、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其他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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