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劳动行政复议要提交哪些材料:
1、申请人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住址等(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的姓名、职务);
2、被申请人的名称、地址;
3、申请复议的要求和理由;
4、提出复议申请的日期。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处理决定不服的,向有管辖权的行政机关申请复议,应当在知道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15日内提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相关知识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做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向劳动行政保障部门申请行政复议,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受理行政复议申请,作出行政复议决定。
劳动行政复议申请及受理范围:
(一)对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作出的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等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
(二)认为符合法定条件,申请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办理许可证、资格证等行政许可手续,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拒绝办理或红则在法定期限内没有依法办理的;
(三)对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作出的有关许可证、资格证等变更、终止、取消的决定不服的;
(四)认为符合法定条件,申请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批、审核、登记有关事项,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没有依法办理的;
(五)认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侵犯合法的用人自主权、工资分配权等经营自主权的;
(六)申请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依法履行保护劳动者获得劳动报酬权、休息休假权、社会保险权等法定职责,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没有依法履行的;
(七)认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违法收费或者违法要求履行义务的;
(八)对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认定工伤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
(九)
认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作出的其他具体行政行为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
劳动行政复议不能申请的情况:
(一)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在执行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中发生的劳动争议;
(二)对劳动鉴定委员会作出的伤残等级鉴定结论不服的;
(三)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的仲裁决定或者裁决不服的;
(四)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人民法院已经依法受理的;
(五)法律、法规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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