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超过工伤认定时限,劳动者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再次申请鉴定;超过工伤认定时效未超过民事诉讼时效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两者都超过工伤职工只可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
职业病工伤认定时间
职业病工伤人定时间如下:用人单位在发生工伤事故30天内必须申报,若用人单位不申报,当事人及其近亲属和工会组织可以进行申报。发生事故伤害或按照职业病相关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的,用人单位自事故发生之日或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社保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如有特殊情况,须向社保行政部门审延期。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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