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步:到迁入地公安派出所或办证中心(提供以下资料)
1.申请'非转农'报告。
2.毕业(肄业、结业)证书;本人、配偶、子女及父母的户口簿和身份证等原件及复印件;本人与父母、配偶、子女的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迁入地户主同意迁入书
4.本人户口从原籍迁出时户口性质相关凭证(包括户口迁移证复印件、常住人口登记表等)
5.领取并填写《县特定时期入学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办理户口'非转农'有关事项告知书》
第二步:(携带以上材料)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开具毕业后的就业情况证明(要有负责人签署意见后签名、盖章)。
第三步:携带以上材料到县民政局优抚安置科
开具应征入伍大中专院校毕业退伍后有无安置情况证明(要有负责人签署意见后签名、盖章)。
怎么写农村户口落户申请书
农村户口落户申请书写法如下:到迁入地公安派出所或办证中心,提供以下资料:
1、申请非转农报告;
2、毕业证书;本人、配偶、子女及父母的户口簿和身份证等原件及复印件;本人与父母、配偶、子女的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迁入地户主同意迁入书;
4、本人户口从原籍迁出时户口性质相关凭证;
5、领取并填写《县特定时期入学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办理户口'非转农'有关事项告知书》;
6、携带以上材料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开具毕业后的就业情况证明(要有负责人签署意见后签名、盖章。之后携带以上材料到县民政局优抚安置科
开具应征入伍大中专院校毕业退伍后有无安置情况证明(要有负责人签署意见后签名、盖章。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全文777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