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刑事诉讼法和司法解释的规定,下列案件,第二审必须开庭审理:
(一)被告人、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对第一审认定的事实、证据提出异议,可能影响定罪量刑的上诉案件;
(二)被告人被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的上诉案件;
(三)人民检察院抗诉的案件;
(四)其他应当开庭审理的案件。被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的被告人没有上诉,同案的其他被告人上诉的案件,第二审人民法院也应当开庭审理。上述案件以外的其他二审案件,法院可以不开庭,以书面方式审理。
一、刑事案件二审程序
二审的流程有:1、先由当事人提出上诉,或者是检察院提出抗诉。2、决定是否开庭审理,对一审事实、证据有异议,可能影响定罪量刑的、死刑立即执行的、检察院抗诉的案件应当开庭审理。3、开庭审理的,检察院应派员出庭,并在决定开庭后的一个月内查阅案件。4、对案件作出维持原判、改判或发回重审的判决。
二、二审维持原判还开庭吗
二审维持原判是否会开庭,应当依据具体情形而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决定不开庭审理的,应当讯问被告人,听取其他当事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意见。不过,如果案件属于被告人被判处死刑的上诉案件,那么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组成合议庭,开庭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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