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
本事项网上办理流程如下:
1、申请。申请人登录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肇庆分厅提出申请,上传电子材料。
2、受理。接收受理人员对材料进行预审,在5个工作日之内提出预审意见,作出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且材料齐全的,预受理,出具电子版《网上预审通知书》;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的,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预受理后,申请人按约定方式自行或邮寄向肇庆市行政服务中心综合窗口提交纸质材料,接件受理人员当场与网上电子材料审核无误后予以正式受理。
3、审查。受理后,登记机关在7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查决定。7个工作日内不能做出决定的,经登记机关负责人批准,延长7个工作日。准予许可的,核发营业执照正副本、《核准设立登记通知书》;不准予许可的,出具《驳回通知书》,退回申请材料。
4、领取结果。申请人按约定的方式到市行政服务中心综合服务窗口自取或以邮寄的方式领取营业执照正副本、《核准设立登记通知书》或《驳回通知书》。
窗口办理流程
1、申请人通过肇庆市行政服务中心综合窗口提出申请,按规范提交申请材料。2、申请材料齐全的,予以受理并出具《受理通知书》;申请材料不齐全的,当场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并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情况复杂不能当场告知的,收取申请材料,出具《收取登记申请材料凭据》,并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告知。????3、登记机关自受理材料7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查决定。7个工作日内不能做出决定的,经登记机关负责人批准,延长7个工作日。????4、准予许可的,出具《核准登记通知书》并核发营业执照,申请人自登记机关通知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领取营业执照的,视为撤回登记申请。不准予许可的,出具《驳回通知书》,并说明不准予登记的理由。
特殊环节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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