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在外地可以离婚。
1、需要双方当事人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离婚登记或者共同到法院诉讼离婚。
2、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3、双方对于离婚不能协商一致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一、离婚一定要去领结婚证的地方吗?
就协议离婚而言,并不是只能去办理结婚登记时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可以到男女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规定,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二、登记离婚的条件是什么?
登记离婚的条件,根据《婚姻登记工作规范》第五十五条,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条件是:
(一)婚姻登记处具有管辖权;
(二)要求离婚的夫妻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
(三)双方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四)当事人持有离婚协议书,协议书中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五)当事人持有内地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中国驻外使(领)馆颁发的结婚证;
(六)当事人各提交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
(七)当事人持有本规范第二十九条至第三十五条规定的有效身份证件。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根据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三、协议离婚必须要符合哪些条件
办理协议离婚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双方达成离婚合意。
2、双方具有合法的夫妻关系。
3、双方签订了书面的离婚协议书。
4、双方对子女、财产、债务等问题的协商达成一致。
5、双方必须是完全的民事法律行为能力人。
6、双方应共同亲自去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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