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我省国际旅游岛建设的启动和实施,具有涉外因素的国际经贸、旅游纠纷也将会迅速增加。而据了解,在国际上解决国际旅游、经贸纠纷普遍采用的方式是仲裁。仲裁除了具有公正公平、高效快捷、亲和人本的特点外,还是与国际惯例衔接的法律制度,是解决国际经贸和旅游纠纷的最佳选择。因此,省人大代表陈启明建议,建立和完善国际旅游仲裁机制,为建设国际旅游岛提供法律保障。
陈启明认为,仲裁实行协议管辖比诉讼的法定管辖更适应国际旅游岛国际化的要求。仲裁解决国际经贸和旅游纠纷比诉讼更有国际性,仲裁机构不代表国家,不代表政府,没有政治色彩,只忠实于事实,忠实于法律,以公正的裁决和良好的信誉维持自身的生存与发展。国际化、开放性的国际旅游岛需要大量具备专业技能、懂得国际规则、有较强语言能力的专业人才,而仲裁因为灵活的人才聘用机制,有着聚集群贤的优势。
陈启明建议,目前,可先在海口仲裁委组建旅游仲裁中心,聘请知名的国内外专家担任仲裁员,制定专门的旅游仲裁规则,并按照国务院的要求规范旅游格式和示范合同,增加仲裁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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