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行为者对受害方的人身权利进行了侵犯,并导致其受到轻伤伤害,那么行为方应付责任支付受害者所需支付的医疗手续费、护理费用、交通费、营养费以及为了治疗及康复所需要的一切合理费用。
同样地,行为方还需负责赔偿因受害者在疗养过程中导致的收入损失。
针对轻伤伤害,行为方理应承担约50,000元至60,000元的经济赔偿责任;
若此类伤害导致受害者残疾状况发生,则赔偿金额可能会上涨到100,000元乃至更高。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全文327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