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点:
一、委托合同是建立在委托人与受托人相互信任基础上的;
二、委托合同的标的是处理委托事务;
三、委托合同一般是受托人以委托人的名义和费用处理委托事务;
四、委托合同可以是有偿的,也可以是无偿的;
五、委托合同为诺成合同、不要式合同、双务合同。
种类:
一、特别委托和概括委托。
二、单独委托和共同委托。
三、直接委托和转委托。
委托合同的种类有哪些
委托合同的种类参考不同的标准可以分为:
1.单独委托和共同委托;
2.特别委托和概括委托;
3.直接委托和转委托。
一般情况下,受托人应当亲自处理委托事务。经委托人同意,受托人可以转委托。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九百二十三条
受托人应当亲自处理委托事务。经委托人同意,受托人可以转委托。转委托经同意或者追认的,委托人可以就委托事务直接指示转委托的第三人,受托人仅就第三人的选任及其对第三人的指示承担责任。转委托未经同意或者追认的,受托人应当对转委托的第三人的行为承担责任;但是,在紧急情况下受托人为了维护委托人的利益需要转委托第三人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九百一十九条委托合同是委托人和受托人约定,由受托人处理委托人事务的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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