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属于故意犯罪,在业务经理毫不知情,也即没有主观故意的情况下,则不属于刑法所规定的的应当受到处罚的主管人员或负责人员,不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不会被处以刑罚。
一、河南非法集资高利贷款可能会涉及到以下罪名:
非法集资犯罪主要体现在刑法所规定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和集资诈骗罪两个罪名里。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第一百七十六条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二、信息披露违规罪一般怎么判
犯了违规披露信息罪的,应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本罪主要处罚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本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即依法负有信息披露义务的公司、企业。本罪的主观方面为故意,如果行为人主观上不明知的,则不构成本罪。
三、非法集资介绍人有责任吗
人们常说的非法集资指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规定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在司法实践中,一般不知情、不盈利的介绍人是不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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