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一房二卖怎么处理原则
针对一房二卖的问题,其处理方式主要有以下三种情况:1.考察房屋是否已完成变更登记。若已办理,房屋权利归属应为登记者。2.未进行登记时,优先考虑实际支付全部或者绝大多数购房款者获得房屋所有权。3.在无法确定上述条件时,依据签订合同的先后顺序来判定房屋所有权归属者。
《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无法取得房屋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一)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又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
(二)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
二、一房二卖工商有权查处吗
关于一房二卖行为的处罚内容包括:该行为将受到县级以上政府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严厉制裁,责令其限期整改,并处以2至3万元不等的罚款;若情节严重,则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对于可撤销合同的当事人以及无效合同的当事人,他们有权自知晓之日起一年内向法院或仲裁机构申请撤销合同,同时要求卖方退还已支付的购房款及利息,并赔偿相应损失,赔偿金额最高为已支付购房款的两倍。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 对房屋的转移占有,视为房屋的交付使用,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n房屋毁损、灭失的风险,在交付使用前由出卖人承担,交付使用后由买受人承担;买受人接到出卖人的书面交房通知,无正当理由拒绝接收的,房屋毁损、灭失的风险自书面交房通知确定的交付使用之日起由买受人承担,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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