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条件
依据及条件描述
内部资料性出版物管理办法
第五条申请编印一次性内部资料,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申请方应为党政机关、企事业、社会团体等单位;
(二)编印目的及发送范围符合本办法第二条的规定,编印内容与编印单位的性质和能力相一致;
(三)稿件内容符合本办法第十三条的规定;
(四)拟委托印刷的单位为出版物印刷企业。
第七条申请编印连续性内部资料,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申请方应为党政机关、企事业、社会团体等单位;
(二)有确定的名称,名称应充分体现编印宗旨及地域、行业或单位特征;
(三)有确定的编印目的和固定的发送对象,编印目的应限于与编印单位业务相一致的工作指导、信息交流;编印内容应与编印单位的性质和能力相一致;企业编印散页连续性内部资料,应主要用于指导本企业的生产经营、企业文化和精神文明建设;
(四)有适应编印活动需要的人员;
(五)有稳定的资金来源和固定的办公场所;
(六)拟委托印刷的单位为出版物印刷企业。
二、办理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材料要求
材料来源
法定依据及描述
1
申请书?[示范文本下载]
红头申请盖章。原件1份
申请人提供
《内部资料性出版物管理办法》第八条第(一)款编印连续性内部资料的申请书,内容包括:连续性内部资料的名称,编印目的、栏目设置、印数、印制周期、开本、发送对像和经费来源等项目。
2
连续性内部资料申请表
[格式文本下载]?[示范文本下载]
按申请表内容认真填写。原件3份
新闻出版广电局提供,申请人自行填写
《内部资料性出版物管理办法》第八条连续性内部资料,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二)编印单位资质证明材料;(三)编印人员的基本情况及身份证明;
3
贵州省连续性内部资料性出版物管理责任书
[格式文本下载]?[示范文本下载]
按责任书第2页要求填写好连续性内资名称,主管主办单位并盖章,填写好负责人姓名及其地址、邮编、电话,填写好落款日期。原件3份
申请人自行填写
《内部资料性出版物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行政部门可根据本地区内部资料管理的情况,对本办法规定的内部资料的审批条件和审批程序作出具体规定,也可以规定由副省级以下新闻出版行政部门承担部分审批职责。
4
《印刷经营许可证》副本复印件?[示范文本下载]
证未过期,有当年年审记录。原件1份
申请人提供
《内部资料性出版物管理办法》第十一条《准印证》按一种内部资料一证的原则核发,其中对一次性内部资料,一次性使用有效;连续性内部资料的《准印证》有效期为1年,期满须重新核发。
5
编印单位资质证明材料(此材料首次申办连续性内资提交)?[示范文本下载]
此材料首次申办连续性内资提交,复印件1份。
申请人提供
《内部资料性出版物管理办法》第八条:编印连续性内部资料,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编印连续性内部资料的申请书,内容包括:连续性内部资料的名称、编印目的、栏目设置、印数、印制周期、开本、发送对象和经费来源等项目;(二)编印单位资质证明材料;(三)编印人员的基本情况及身份证明;(四)拟承印单位的《印刷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6
编印人员的基本情况及身份证明(此材料首次申办连续性内资提交)?[示范文本下载]
此材料首次申办连续性内资提交,复印件1份。
申请人提供
《内部资料性出版物管理办法》第八条:编印连续性内部资料,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编印连续性内部资料的申请书,内容包括:连续性内部资料的名称、编印目的、栏目设置、印数、印制周期、开本、发送对象和经费来源等项目;(二)编印单位资质证明材料;(三)编印人员的基本情况及身份证明;(四)拟承印单位的《印刷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7
一次性内部资料申请表
[格式文本下载]?[示范文本下载]
按申请表表项填写,原件3份
申请人自行填写
内部资料性出版物管理办法第六条申请编印一次性内部资料,应当提交申请书和稿件清样。申请书应当载明一次性内部资料的名称、申请单位、编印目的、内容简介、印数、印张数、开本、发送对象、印刷单位等项目。
8
承诺书(一次性内资提交)
[格式文本下载]?
对承诺书进行签章,原件3份
申请人提供
内部资料性出版物管理办法第三章监督管理第十二条内部资料的编印单位应当对所编印的内容和质量负责,并承担法律责任。
9
稿件清样(一次性内资提交)?[示范文本下载]
最后定稿,打印的书稿,目录须有页码。原件3份
申请人提供
内部资料性出版物管理办法第六条申请编印一次性内部资料的,应当提交申请书和稿件清样。
三、办理流程
1
收件
2
受理
3
审查
4
决定
5
制证
6
发证
本事项为原件核验事项,若您通过网上申请,最多到现场1次即可办结,承诺时限10个工作日
环节
步骤
办理人
法定时限-->
办理时限
审查标准
办理结果
申请与受理
收件
<!--<img
src="/r/cms/www/ble_webhall/images/name_img.jpg"width="22"height="21"alt=""/>-->陆振兴、申杰元
<!--<img
src="/r/cms/www/ble_webhall/images/phone_img.jpg"width="22"height="22"alt=""/>
86987275-->
-->
5个工作日
1、核对申请人是否符合申请条件;2、依据办事指南中材料清单逐一核对是否齐全;3.核对每个材料是否涵盖材料要求中涉及的内容和要素。
1.申请事项依法不需要取得行政许可的,应当场告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2.申请事项依法不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的应当场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并在受理通知书上告知申请人向相关行政机关提出申请;3.申请人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4.不能当场审查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出具收件通知书,五日内审查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出具包含具体补正要求的一次性告知通知书;5.能当场判断申请材料需要补正的,应当场出具一次性告知通知书。
受理
<!--<img
src="/r/cms/www/ble_webhall/images/name_img.jpg"width="22"height="21"alt=""/>-->陆振兴、申杰元
<!--<img
src="/r/cms/www/ble_webhall/images/phone_img.jpg"width="22"height="22"alt=""/>
86987277-->
-->
当场受理
1、核对申请人是否符合申请条件;2、依据办事指南中材料清单逐一核对是否齐全;3.核对每个材料是否涵盖材料要求中涉及的内容和要素。
1.能当场受理或通过当场补正达到受理条件的,直接进入受理步骤,当场出具受理通知书;2.根据一次性告知通知书内容进行补正后达到受理条件的,出具决定受理通知书;3.收件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未收到一次性告知通知书的,从收件之日起即为受理。
审查与决定
审查
<!--<img
src="/r/cms/www/ble_webhall/images/name_img.jpg"width="22"height="21"alt=""/>-->朱绍平、李睿
<!--<img
src="/r/cms/www/ble_webhall/images/phone_img.jpg"width="22"height="22"alt=""/>
86987265-->
5个工作日
申报材料是否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及要求
不合格:不予许可。合格:进入决定环节。
决定
<!--<img
src="/r/cms/www/ble_webhall/images/name_img.jpg"width="22"height="21"alt=""/>-->朱绍平、李睿
5个工作日
申报材料是否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及要求。
不合格:不予许可。合格:予以许可。
环节
步骤
办理人
法定时限-->
办理时限
送达方式
办理结果
颁证与送达
制证
<!--<img
src="/r/cms/www/ble_webhall/images/name_img.jpg"width="22"height="21"alt=""/>-->周方璐
<!--<img
src="/r/cms/www/ble_webhall/images/phone_img.jpg"width="22"height="22"alt=""/>
86987281-->
-->
1
窗口领取、代理人送达、委托送达、公告送达、邮寄送达。
《内部资料性出版物准印证》模板《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模板[下载][下载]
[下载][下载]
-->
发证
<!--<img
src="/r/cms/www/ble_webhall/images/name_img.jpg"width="22"height="21"alt=""/>-->周方璐
-->
9个工作日
1、准予行政许可的颁发《内部资料性出版物准印证》。2、不予行政许可的发放《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不予许可决定通知书
资料[下载]
-->
四、办理地点
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遵义路65号贵州省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政务服务大厅省新闻出版广电局窗口B056。可乘1路、2路、6路、17路、20路、24路、29路、44路、65路、11路、16路、21路、22路、23路、38路、44路、219路、229路等车,在政务中心、新路口、省展览馆、青云路口站点上/下车。??
五、办理时限
10个工作日
六、办理机构
贵州省新闻出版广电局
七、办理费用
不涉及收费
八、法律依据
1
法定依据
《内部资料性出版物管理办法》[原文下载]
-->[在线查看]
依据描述
《内部资料性出版物管理办法》第三条对内部资料的编印,实行核发《内部资料性出版物准印证》(以下简称《准印证》)管理。未经批准取得《准印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内部资料的编印活动。第四条编印内部资料,应当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行政部门提出申请,经审核批准,领取《准印证》后,方可从事编印活动。
文章来源:贵州省网上办事大厅(http://www.gzegn.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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