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如何判断不知情的逃逸?
交通肇事逃逸如何认定不知情
这样的情况必须要拿出不知情的证据。
出了交通事故,你不知情,在交通队来看不是理由,出了事故对方报案,而你离开了现场,法律上就属于肇事逃逸,法律不管你是否知情。
一般交通队确认了你的责任,你自己也认可了自己的责任,事故处理的方法:如果无法恢复事故现场,事故责任明确、损失不大,交通队一般会让肇事双方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可以让交通队出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签字后,就可以领回肇事车辆(如果车辆被扣)。如果不服,可以凭认定书去法院起诉解决。
逃逸这种情况主要取决于处理该案件交警的判断(依据交通法+理解程度),也就是说,交警可以判断是否逃逸,你唯一能做的就是找到足够的理由,尽量让交警相信在那种情况下没办法知道发生了交通事故。另外主动表示愿意听从交警的建议,积极协助解决这起事故,留给别人一个主观根本没有事故逃逸想法的好印象。
现在许多地方都安装了摄像设备,可以调取录像作为证明,还有寻找目击者,与对方的谈话、通话记录(有超出合理赔偿金额的)。如果自己车上安装了摄像设备(行车仪),录取行驶、驾车情况,出现问题就容易解决了。
二、6种情况不构成肇事逃逸是哪些?
除了哪些情况可以被认定为肇逃外,交管部门还对哪些行为不构成肇逃做出了规定:
1、交通事故当事人对事故事实无争议,撤离现场自行协商解决,达成协议,并留下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后,一方反悔并报案的;
2、交通事故当事人为及时抢救事故伤者,标明车辆和伤者位置后驾车驶离现场并及时报案的;
3、交通事故当事人将伤者送医院后,确因筹措伤者医疗费用需暂时离开医院,经伤者或伤者家属同意,留下本人真实信息,并在商定时间内返回的;
4、交通事故当事人因受伤需到医院救治等原因离开现场,未能及时报案的;
5、交通事故当事人驾车驶离现场,有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或不能发现事故发生的;
6、有证据证明交通事故当事人因可能受到人身伤害而被迫离开交通事故现场并及时报案的。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一百一十二条交通肇事逃逸,是指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当事人为逃避法律责任,驾驶或者遗弃车辆逃离道路交通事故现场以及潜逃藏匿的行为。
三、交通事故处理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1、出事后立即报警,以固定证据,分清责任。
2、及时申请法院对事故车辆进行财产保全,以防肇事者提车后转移财产。根据法律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扣留的事故车辆在检验、鉴定完成后五日内应当通知当事人领取事故车辆和机动车行驶证。也就是说,车辆不可能长久存放在存车场,一但交警检验、鉴定完成后,五日内肇事者就可提车。此时,应及时申请法院对事故车辆进行财产保全。
3、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接到检验、鉴定结果后二日内将检验、鉴定结论复印件交当事人。当事人对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检验、鉴定结论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检验、鉴定结论复印件后三日内提出重新检验、鉴定的申请。经县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后,应当另行指派或者委托专业技术人员、有资格的鉴定机构进行重新检验、鉴定。
4、若在诉讼中,依法赔偿的数额较大,而肇事者不愿赔偿或事故车辆的价值不足以支付,应及时申请法院对事故车辆在保险公司的保险金进行财产保全。
5、最好请律师代理索赔,虽花了点律师费,但减少了盲目性,能避免不必要的开支,尽量多的获得合理利益,两相比较,还是请律师划算的多。
6、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当事人生理、精神状况、人体损伤、尸体、车辆及其行驶速度、痕迹、物品以及现场的道路状况等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勘查现场之日起五日内指派或者委托专业技术人员、具备资格的鉴定机构进行检验、鉴定。
7、在交警调解时,不要轻易签定比法定数额低很多的调解书。因为,调解书签定后,即视为双方签定了一份合同。一旦肇事者不支付调解书上确定的数额,起诉时就只能按调解书上确定的数额索赔,不能再按法定数额要求。无形中让肇事者占了便宜。
8、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经过勘验、检查现场的应当自勘查现场之日起十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逃逸的,在查获交通肇事逃逸人和车辆后十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或者重新检验、鉴定结果确定后五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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