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段内容讲述了房地产市场的不同类型商品房,包括待销商品房、滞销商品房和积压商品房。其中,待销商品房是指空置时间在1年以内的房产,滞销商品房是指空置时间在1年以上3年以内的房产,而积压商品房则是指空置时间在3年以上的房产,主要是指商品房的尾盘、长期积压在公司或个人手中的多套、长期无法变现的空置房产或“债权房”等,其中以商品房的尾盘为主。
待销商品房是指空置时间在1年以内的房产;
滞销商品房是指空置时间在1年以上3年以内的房产;
积压商品房是指空置时间在3年以上的房产。也称尾房,主要是指商品房的尾盘、长期积压在公司或个人手中的多套、长期无法变现的空置房产或“债权房”等,其中又以商品房的尾盘为主。
按销售情况分类:待售、滞销、积压商品房
根据我国《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的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对所开发的商品房进行分类销售。其中,按照销售情况的不同,可以分为待售、滞销和积压商品房。
待售商品房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已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但尚未出售的商品房。这些商品房的销售情况会根据市场需求和销售情况进行变化,如果市场需求增加,待售商品房可能会转化为销售量较高的滞销商品房。
滞销商品房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已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但尚未出售的商品房。这些商品房的销售情况相对较差,可能是因为市场供需关系、项目地理位置等原因导致销售不畅。房地产开发企业需要采取措施,促进滞销商品房的销售,提高资金回笼速度。
积压商品房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已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但尚未出售的商品房。这些商品房的销售情况最差,可能是因为市场供需关系紧张、项目地理位置偏远等原因导致销售困难。对于积压商品房,房地产开发企业需要积极寻找销售渠道,尽快回笼资金。
根据以上分析,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对商品房销售情况进行有效管理,及时调整销售策略,确保商品房市场的健康发展。同时,购房人也需要根据自身需求和经济实力,理性选择商品房,避免盲目追求高房价。
房地产开发企业需要对商品房销售情况进行有效管理,及时调整销售策略,确保商品房市场的健康发展。同时,购房人也需要根据自身需求和经济实力,理性选择商品房,避免盲目追求高房价。
《住宅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第十六条“房屋交付后空置半年以上的,经业主或物业使用人与物业服务企业确认后,其物业服务费按照物业服务收费标准的70%交纳,合同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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