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重大疾病的定义。在以前这曾经是保险消费者最大的难题,因为它们非常专业,而且各家保险公司的标准不一,令人很难分析比较,今年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与中国医师协会合作,已经对我国重大疾病保险产品中最常见的25种疾病的表述进行了统一和规范,今后人们投保重大疾病险,只要看哪些疾病是在保障范围内即可。
2、保险责任。通俗讲就是你买了这张保单后,保险公司承诺会为你做些什么,因此是最重要、最应理解清楚的条款。如身故、全残给付是指如果被保险人在保险的有效期内不幸身故或全残,保险公司将按照约定的金额理赔;重大疾病给付指被保险人被确诊为首次患约定的重大疾病中的一种,保险公司将按照约定金额理赔;满期给付,通常会被人们理解成“保费返还”,是指保险合同期满时,如果被保险人仍然健在,并且没有发生过大疾病的理赔,则保险公司将给付满期保险金,保单宣告结束。
3、责任免除。指保险公司按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不承担保险责任的范围,责任免除条款内容会在合同中以列举方式规定。例如:自残、犯罪、吸毒、先天性疾病、艾滋病、战争、核辐射等等。在投保前,应通读一遍这些责任免除条款,知道在哪些情况下,保险公司是不承担保险责任的。
4、保费缴纳。条款中通常会写明投保人应当以什么样的方式缴付保费、缴费的最后时限等,投保人应当按照约定及时缴费,防止保单中止或者失效。
5、保险金的领取。客户应如何及时与保险公司取得联系并索赔,特别要注意应在多长时间内向保险公司提出申请,申请时应提供哪些文件等,以免错失良机。在投保重大疾病险时,千万不要忽视阅读保险条款,尤其是那些与自己利益密切相关的内容。否则签下了保单才觉得有所不妥,那就悔之晚矣。
6、购买大病保险本身的作用
购买大病保险时还应充分考虑商业保险对社会保险的补充作用。例如,日常头疼感冒的费用虽然不多,但累计起来也不是个小数目,而社会保险对这部分的保障并不是很充足,一般都有免赔额的限制(根据地区不同有差异)。因此建议读者选择有日常医疗津贴补偿功能的保险品种。
在选择重大疾病医疗保险产品时,投保人需回答个人健康及家族病史等有关问题,投保人和被保险人一定要仔细阅读并如实填写。如果相关情况没有如实告知保险公司,将来申请给付保险金可能无法得到保险保障。
投保人收到保险合同后应仔细阅读合同的具体内容,有疑异的地方可向保险公司或者业务员咨询。重大疾病保险通常设有10天的犹豫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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