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经济适用房没有纳入调整范围?
时间:2023-10-24 18:10:06 284人看过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本文介绍了商品房和经济适用房的区别以及经济适用房在买卖中的特殊性质。经济适用房是由政府组织建设并具有福利保障性质的住房,而商品房则是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为销售而建造的以营利为目的的房屋。在处理经济适用房买卖纠纷时,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住房政策进行规范调整。

根据《解释》所述,商品房是指由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建造并出售的房屋。经济适用房是政府为照顾无住房的中低收入居民而组织的福利保障性住房。经济适用房和商品房有很大区别:一是政府组织建设经济适用房。商品房是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为销售而建造的,商品房建设者以营利为目的,是商人行为。而且经济适用房是政府组织建设的,其目的是保证中低收入群体有房居住,具有福利和保障。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住房制度改革的决定》、《国家住房项目实施方案》、《关于进一步深化城市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设的通知》等相关住房制度政策,各级政府在组织建设经济适用房时给予了许多特殊的政策支持,如经济适用房用地一般免费划拨。第二,经济适用房不能自由买卖。商品房面向社会公开出售,任何人都可以购买,而经济适用房不能在市场上公开出售,不是完整的商品房。第三,经济适用房的价格不是由市场决定的。商品房价格由市场决定,经济适用房价格由政府决定。鉴于经济适用房和商品房的许多不同特点,如果按照商品房的处理原则解决经济适用房买卖中的纠纷,不仅违反了公平原则,而且不利于经济适用房的开发建设。基于以上考虑,经济适用房未纳入《解释》调整范围。因买卖经济适用房发生纠纷的,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住房政策进行规范调整。

商品房和經濟适用房有哪些区别?

商品房和經濟適用房是两种不同类型的房地产项目。商品房是指开发商以盈利为目的开发建设的房地产项目,通常价格较高,拥有较高的品质和功能。而經濟適用房则是指政府为了满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需求而建设的一种具有较低价格和较低品质的住房项目。

商品房和經濟適用房在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销售方式等方面存在差异。商品房的土地使用权为国家所有,而經濟適用房的土地使用权为政府所有。商品房的销售方式通常为商品房销售,而經濟適用房的销售方式则为政府配租。

此外,商品房和經濟適用房在税收方面也存在差异。商品房的税收政策较为优惠,而經濟適用房的税收政策则相对较为严格。

商品房和經濟適用房虽然都是房地产项目,但在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销售方式以及税收政策等方面存在差异。如果购买商品房或经济适用房,应该仔细阅读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以了解其具体权益和义务。

商品房和經濟適用房是两种不同类型的房地产项目,它们在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销售方式以及税收政策等方面存在差异。商品房是为了盈利而开发建设的房地产项目,通常价格较高,拥有较高的品质和功能。而經濟適用房则是政府为了满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需求而建设的一种具有较低价格和较低品质的住房项目。如果购买商品房或经济适用房,应该仔细阅读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以了解其具体权益和义务。

重庆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第二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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