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解散的原因有三种:一类是一般解散的原因;一类是强制解散的原因;一类是股东请求解散。公司解散是指已经成立的公司,因公司章程或者法定事由出现而停止公司的对外经营活动,并开始公司的清算,处理未了结事务从而使公司法人资格消灭的法律行为。
一、公司解散的情形有哪些
公司解散的情形包括:
1、营业期限届满解散;
2、公司章程规定的解散事由出现;
3、股东会决议解散;
4、股东请求法院解散;
5、受行政处罚解散;
6、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7、被法院宣告破产解散。
二、公司解散清算方案
(1)成立清算组,召开股东会或是董事会表决通过公司解散决议。清算组的成立和备案进行清算公告和债权登记。
(2)清算组接管公司。接管的主要内容有:公司公章,债权债务清单,资产清单,职工花名册,各种法律文件,财务账册及相关财务资料,企业购买的有价证券,享有的无形资产的权利凭证,其他。
(3)清算组清理公司资产
(4)清算组对公司债务进行核定:银行借款、应付货款及其他业务欠款、应付工资、未缴税金等
(5)通知或公告债权人申报债权,进行债权登记
(6)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收取公司债权
(7)参与公司的诉讼活动
(8)处理公司财产。在收取公司债权、登记公司债务的同时,清算组应对公司的金钱以外的资产进行变价处理,除可以依照合同交付其他债权人的以外,都应进行变卖。
(9)清偿债务。当债权人就解散公司的特定财产享有担保物权时,清算组应对其债权优先清偿。
(10)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在公司的债权清理,债务登记清楚和财产变价处理完以后,清算组应当重新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11)制定清算方案。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编制清算方案
(12)确认并实施清算方案。清算组制定的方案经股东(大)会确认后,清算组即可按清算方案执行
(13)提交清算报告
(14)办理注销登记,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后,公告公司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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