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段内容讲述了当一方没有履行合同义务或不符合合同约定导致对方遭受损失时,受损失方有权要求违约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损失赔偿额应当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相当,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简而言之,这段内容强调了合同违约责任的相关规定。
如果一方没有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后不符合合同约定,导致对方遭受损失,那么受损失方有权要求违约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损失赔偿额应当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相当,其中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预 见 与 赔 偿 责 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零三条,被侵权人可以请求赔偿损失、部分损失或者可得利益损失。同时,如果被侵权人故意扩大损失扩大赔偿范围,可以请求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因此,预见与赔偿责任是民法典中关于侵权责任的重要规定,被侵权人应当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被告人也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侵权责任是民法典中的重要规定之一,对于维护被侵权人的合法权益和被告人的赔偿责任具有重要意义。只有当一方没有履行合同义务或不符合合同约定导致对方遭受损失时,受损失方才有权要求违约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同时,损失赔偿额应当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相当,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因此,被侵权人应当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被告人也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四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
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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