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撤销后不是自始无效,可撤销合同在没有被撤销之前仍然是有效的。可撤销合同主要是意思表示不真实的合同。可撤销合同的效力取决于当事人的意志,它是一种相对无效的合同,但又不同于绝对无效的无效合同。
一、合同效力待定的原则有什么
合同效力待定的原则主要包括:
1、效力待定合同已经成立,但效力不确定,既不有效也不无效,处于悬而未决的不确定状态,不同于有效合同、无效合同和可变更可撤销合同;
2、待定合同是否生效,取决于享有追认权的第三人是否追认;
3、经追认权人同意后,待定合同的效力可追溯到合同成立时;待定合同被追认权人拒绝后,自始无效;
4、对方享有效力待定合同的催告权,催告第三人限期追认;在效力待定合同被追认之前,善意对方享有撤销权。
二、合同的效力有哪些种类
合同的效力可分为四大类:
1、有效合同。是指具备了合同的生效要件,能够产生合同当事人预期法律效果的合同。
2、无效合同。是指合同虽然已经成立,但因其严重欠缺有效要件,在法律上不按当事人之间的合意赋予其法律效力。
3、效力待定合同。是指已成立的合同因欠缺一定的生效要件,其生效与否尚未确定,须经过补正方可生效,在一定的期限内不予补正则视为无效的合同。
4、可撤销合同主要是意思表示不真实的合同。可撤销合同的效力取决于当事人的意志,它是一种相对无效的合同,但又不同于绝对无效的合同。
三、按合同的效力,合同可分为哪几类呢
按合同的效力,合同可分为以下几种:
1、有效合同。
所谓有效合同,是指依照法律的规定成立并在当事人之间产生法律约束力的合同。
2、无效合同。
无效合同'是相对有效合同而言的,它是指合同虽然成立,但因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公共利益,因此被确认无效。
3、效力待定的合同。
所谓效力待定的合同,是指合同虽然已经成立,但因其不完全符合法律有关生效要件的规定,因此其发生效力与否尚未确定,一般须经有权人表示承认或追认才能生效。
4、可撤销的合同。
可撤销合同,是指当事人在订立合同的过程中,由于意思表示不真实,或者是出于重大误解从而作出错误的意思表示,依照法律的规定可予以撤销的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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