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财产保全担保涵盖哪些范围内
关于财产保全担保范围的确定:
1.担保范围首先由当事人约定;
2.当事人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情况下,担保范围包括主债权、利息、违约金、实现债权的费用等全部债务;
3.财产保全是法律规定的情形,当事人采取财产保全的措施的,所保全的财产价值不得超过诉讼标的额。
二、如何申请财产保全
1.诉讼保全申请。
由案件当事人在诉讼程序开始后,作出判决前向人民法院提出,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自行裁定采取保全措施。
申请诉讼保全或法院依职权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前提,必须是可能因一方当事人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不能执行或难以执行的案件。
人民法院接到当事人申请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可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
担保主要采用财物担保的形式,提供担保的财物数额应相当于请求保全的金额,当事人拒不提供担保的,人民法院驳回申请。
2.诉前保全申请。
由利害关系人在起诉以前向人民法院提出。
利害关系人是指认为自己的民事权益正受他人侵犯或与他人发生了争议的人。
申请诉前保全的前提必须是情况紧急,即利害关系人如果等到起诉后再申请财产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申请诉前保全的,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未提供担保的,人民法院驳回申请。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诉前保全的强制措施后15日内不起诉的,人民法院解除财产保全。
上述两种申请财产保全的情形,都必须属于给付之诉,即一方要求另一方给付一定数量货币或财物的诉讼,单纯的确认之诉,变更之诉不发生财产保全问题。财产保全申请一般由当事人以书面形式向人民法院提出,以口头形式提出的,人民法院将记录在卷,并由申请人签字盖章。
三、解除财产保全一般需要多久
财产保全解除需要多久需要按实际情况判断,具体如下:
1.满足解除保全的条件后,向人民法院递交解除保全申请,人民法院在收到解除保全申请后,一般五日内裁定解除保全;
2.对情况紧急的,在四十八小时内裁定解除保全;
3.被保全人提供担保的,可以随时解除保全措施。
全文835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