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建筑行业中,工程的分判是一种常见且合法的做法。
分判意为在建筑工程总承包商的框架下,将整个项目中的某些部分工程外包给具备相应资格的分包商负责完成。
这种行为要求分包商必须拥有相匹配的资质,并且必须经过发包方的明确许可。
此外,重要的主体建设部分不得进行任何形式的分判;而非主要建设部分则可以按照规定程序进行合适的分判。
最后需要强调的是,工程不能被完全分判出去,也不能出现多次转手分判的情况。
《建筑法》第二十九条
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可以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但是,除总承包合同中约定的分包外,必须经建设单位认可。施工总承包的,建筑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总承包单位自行完成。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按照总承包合同的约定对建设单位负责;分包单位按照分包合同的约定对总承包单位负责。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就分包工程对建设单位承担连带责任。禁止总承包单位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
全文419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