拥有连云港市户籍居民,其配偶定居在香港并有特殊困难情况,需要办理1年多次赴香港探亲的,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须按要求填写完整)
2.本人近期照片(尺寸48X33mm,正面,免冠,白底,彩色)
3.本人居民身份证或居民临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未满16周岁无须提供)
4.香港定居配偶的香港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香港定居配偶的回乡证(原件及复印件)
6.夫妻结婚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
7.能够证明有特殊困难的相关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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