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公司收费说涨就涨,这费交得实在窝囊!”5月4日,亲贤街某小区的业主吴先生向本报反映称,他居住的小区物业费已从2009年的0.98元/平方米上涨到现在的1.3元/平方米,尽管小区许多业主从未同意物业费涨价,但不想找麻烦的业主从今年1月份至今,仍按1.3元/平方米的价格向物业公司缴纳物业费。今天上午,记者来到该小区,对此情况进行了详细了解。
在该小区的露天休闲场,几位小区业主告诉记者,该小区从今年1月起,物业费由原来的0.98元/平方米上涨到现在的1.3元/平方米。除物业费外,地下、地上的停车管理费也都在涨。业主李女士称,许多业主并未接到物业公司上调物业费的通知,都是在交费时,才发觉比去年缴的多了几百元。“一些业主因为不想和物业公司理论,尽管一肚子不满,还是稀里糊涂交了费,签了字。”李女士称,自己就是被物业公司牵着鼻子交的费,这一行为被物业公司视为同意涨价。
一位王姓业主称,现在物业公司的运营成本逐年上涨,物业公司合理上调物业费,业主们是可以接受的。但让业主们感到气愤的是,物业公司涨价不但不以正式公告方式通知业主,说明物业费涨价幅度是多少,依据是什么,却是在业主缴纳水、电费用时,强行收取物业费。“业主如果不按新标准交费,物业公司就只卖给50度电,严重影响了业主的生活。”一些业主称,从入住至今,从未看到物业公司公开财务报表,物业公司单方面以运营成本为由调高物业费的做法,难以让人信服。
在这家小区物业公司的客服部,一位姓唐的客服经理告诉记者,现在收取的物业费是1.25元/平方米,其他停车管理费、水费的价格都是经过物价部门审批的。唐经理称,该物业公司每年大概能收到110多万元物业费,物业费的支出有90多万元给物业公司职工发工资,其他的还要对可视对讲、消防等系统,以及每家每户安装的应急按钮等公共设施、绿地进行维护。“2004年业主入住时,聘请一位保安月工资仅需600元,现在是1000元。”唐经理介绍,随着小区各种公共设备设施的老化,维护费用逐年提高,按原来标准所收的费已不足以支撑运营费用。“反对物业费涨价的仅是少数业主。”唐经理表示,他们在调高物业费前几个月,就曾在物业公司发布过涨价通知。物业公司不能因为少数人反对涨价,就降低给全体业主提供的服务质量。如果业主不同意涨价的话,可以由业主委员会与物业公司进行交涉,“部分业主的观点不能代表全体业主。”唐经理说。
然而,目前该小区并没有成立业主委员会。据了解,省城不少小区多是在遇到物业纠纷时,才急匆匆召开业主大会,成立业委会。按照2009年12月1日住建部颁布的《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小区业委会须由经过业主大会或全体业主同意,推选出的业委会委员组成。而业主大会的成立必须经区、县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或街道办、乡镇人民政府等主管部门审批同意。
业内人士介绍,整个业委会产生的过程漫长程序复杂,长达数月,至今,省城数百个小区中,成立业委会的不足百个。一旦发生物业纠纷,由于业主委员会的缺位,哪怕是极小的事端,也会成为业主与物业公司之间的死疙瘩,到头来,不仅物业公司的声誉和形象受损,而且也会因纠纷导致物业服务质量降低,业主们也难称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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