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新生儿出生证明需以下材料:1、新生儿父母或监护人出具的亲子关系声明。2、该婴儿与其父母亲自关系的旁证:(1)具有鉴定资格的相关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2)助产机构出具分娩证明;(3)由新生儿父母任何一方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证明材料。
新生儿出生证明需要哪些资料
办理出生证明公证需要以下材料:一、没有出境的:1、申请人的身份证、户口;2、近期的二寸彩色免冠照片;3、单位人事部门(街道办事处)出具的《出生证明表》。二、已经出境的:1、申请人的身份证、户口、护照的复印件;2、单位人事部门(街道办事处)出具的《出生证明表》。
《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第二十三条医疗保健机构和从事家庭接生的人员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出具统一制发的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有产妇和婴儿死亡以及新生儿出生缺陷情况的,应当向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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