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一方当事人申请仲裁或者起诉的都会导致债权人转让债权的诉讼时效中断,在中断期间,该债权人是不得转让自己的债权的,这是为了使得债务人的权益也得到保障。通常情形下债权转让关系到三方当事人的权益,故而有时需要得到债务人的同意时才可以转让。
一、债权转让的法律后果有哪些?
1、债权人转让债权后,受让人取得债权;
2、如果从权利非专属于债权人的,受让人取得与债权有关的从权利;
3、债权人转让权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
4、债权人接到转让通知后,债务人对让与人的抗辩,可以向受让人主张;
5、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时,如果债务人对让与人享有债权,并且债务人的债权先于转让的债权到期或者同时到期的,债务人可以向受让人主张抵销。
二、怎么防范债权转让的风险
(一)针对表见让与的风险,让与人在未如数收到受让人对价的情况下,不向债务人送达债权让与的通知,这样也可以防范受让人与债务人恶意串通,损害债权让与人合法权益的风险。表见让与,即当债权人将债权转让通知债务人后,即使让与合同未成立或未生效,但债务人基于对通知事实的信赖而向受让人履行仍然有效。表见让与情况下,债务人向受让人清偿债务后,债权人无权再向债务人主张权利。
(二)受让人对债权让与法律风险的防范
1.避免签订已过诉讼时效或债务人下落不明的债权让与的风险,受让人在与债权人进行谈判时,应尽量聘请律师参与谈判和调查。签订合同前受让人应聘请律师调查债务人的相关情况,如住所、财产状况等,避免利益受损。
2.对于债权人通知债务人的期限和形式,在转让合同中应做出明确约定,要求债权人须于合同签订后×日内通知债务人,并约定通知的形式。不轻信债权让与合同中载明的“债权转让通知由债权人负责通知债务人,否则一切风险和责任由债权人承担”或“如无法通知债务人的,将退回已收对方的价款”等谎言。
3.为防止受让瑕疵债权,受让人要求转让人对转让的债权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4.为避免债权二重让与的情况发生,受让人必须注意落实以下防范措施:
(1)设立债权人保证条款,如:债权人明确声明合同项下的债权无任何第三人主张权利,且权利不受限制,即不存在被法院保全、查封或强制执行的情况或已设担保;在签订本合同之前,债权人没有与第三方签订过本合同项下债权让与合同;并约定相应的违约责任。
(2)双方共同将债权让与通知送达债务人签收,或公证邮寄转让通知给债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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